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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貸概念股有哪些
日期:2017-12-02 00:00:00 來源:互聯網
2017年12月1日晚,《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正式下發,我們來談談:“現金貸”通知,透露了哪些關鍵信息?
現金貸滿足正常信貸需求,無需“一刀切”
有了之前的ICO,互聯網金融業界最怕的就是一刀切,定性為非法而杜絕此類業務。我們看到,在通知中,對于現金貸的作用,還是做了一定的肯定:“在滿足部分群體正常消費信貸需求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
這說明,對于現金貸產品,在大消費背景下,滿足一些人正常消費信貸,提供了“供給”,滿足了需求。既然如此,現金貸產品本身具有正面作用,無需一刀切。
但是,我們看到發文機關突出了“四無”,即無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無客戶群體限定、無抵押等特征,還提出過度借貸、重復授信、不當催收、畸高利率、侵犯個人隱私等問題十分突出,因此有必要進行“規范整頓”。
請注意,通知中的“現金貸”是指:無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無客戶群體限定、無抵押等為特征的借貸,如果有金融場景、有指定用途、有客戶“門檻”、有抵押物(或具有其一),則不是本次通知所指向的“現金貸”,請諸地方整改小組和諸位從業機構和人員要特別注意區分。
采用最高人民法院“民間借貸利率規定”
從事現金貸業務的主體較多,其中包括P2P網絡借貸、線下借貸信息撮合機構、網絡小貸公司等,對于金融機構一般而言,不按照民間借貸處理,但是如果從事“現金貸”,則統一采取年化24%、年化36%的上限要求,不再做進一步的區分工作。
不過,我們擔心,如果因此出現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法院對于放貸機構的金融屬性恐怕還是要認定一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現金貸類產品,是否也要符合民間借貸利率,值得商榷。一般而言,我們認為本次通知的具體指向是民間金融中,野蠻生長的放貸機構,而不是有場景依托、有嚴格監管的金融機構或大型企業。
“冷靜期”制度被提及
“了解你的客戶”(know your customers)是“金融界”世界通行的行為準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
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還款方式等。請注意,這就是監管機構給現金貸從業機構指出的“合規路徑”,如上十一點請機構自查自糾,積極擁抱監管。
切記: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聯想到現實生活,對于大學生、啃老族、失業人員的“現金貸”產品恐怕不能繼續發放了。同時,出于對金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本金”+“利息”+“費用”的總和,必須有明確上限,這一點我們非常擁護,在適用類信用卡產品時,我們也很擔心放貸機構加很多罰息,以至于“驢打滾”復利計算,形成巨額債務,在沒有“個人破產制度”的當下,實在是不能承受之重。
關于“冷靜期”問題,我們在其他互聯網金融業態中反復提及過,現金貸產品的冷靜期還是針對金融消費者而言,我們理解多偏向于廣大“借款人”,其他金融產品有采取7天冷靜期的,但是現金貸產品的特點就是“快”,7天恐怕會“鼓勵”一些不誠信的人來“占便宜”,我們建議有48小時即可。
謹慎使用“數據驅動”風控模型
在資本市場講故事的時候,很多企業的噱頭是“數據驅動”風控模型,當然,我們也知道肯定有不錯的優質企業,但是,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剛剛出臺半年,司法實務界也在經歷一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高發期,通知更是直接點出:“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我們曾提出“爛菜葉”的問題,大家都在提風控模型,采納多少個維度去給用戶“畫像”,如何使用AI技術,采用機器人(19.710, 0.22, 1.13%)進行風控篩選。但恐怕供給數據的供應商自身也許就已經涉案,以現在的嚴格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而言,要想取得如此宏大的數據基數,取得數以億計的海量“授權”(當然這種保護是否在未來會分解為公民人身類信息與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