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換債交易規則分析
日期: 2022-03-28 11:22:41 來源:互聯網
對于發行人來說,可交換債是一種擁有換股期權的債券。在換股之前,可交換債交易規則分析可交換債由于其換股期權的存在,作為債券的融資成本有可能大幅下降,可交換債交易規則是一種好的債權融資工具。
如果成功換股,它就成為一種股權融資工具。對于投資者來說,EB是一種“保本+浮動收益”的投資品種:轉股前為債券,發行人有還本付息義務。在不違約的情況下,投資者能夠保本并獲取一定的固定收益。若二級市場上上市公司股價上漲,則投資者可選擇換股交易規則分析,享受換股帶來的溢價收益。對于私募EB來說,尚處于限售期的股份也可以作為換股標的,只是需要在條款設計時將轉股期設計在解除限售之后。EB特別是私募EB,由于其條款的靈活性,可以可交換債交易規則實現多種功能。其一,融資功能。上市公司股東通過發行EB來融資,相對于股權質押貸款,可交換債交易規則在融資額度、融資成本等方面具備一定的優勢。其二,減持功能。相對于直接在二級市場競價交易出售和大宗交易出售,上市公司股東通過發行EB來實現減持的目的,具備多重優勢。其三,套利功能。通過發行EB(上市公司股東通過實現轉股而減持股票)與其他資本運作工具(例如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增持股票)相結合,可能幫助上市公司股東進行“逆周期”管理,實現低買高賣股票的套利和價值發現功能。其四,員工激勵功能。通過向員工持股計劃發行EB并設置一定的考核條款,可以實現員工激勵的目的。其五,并購重組的支付工具功能。在上市公司并購中使用EB作為支付工具,可以平衡收購方與出售方的利益。從優先股股東的權利與義務來看,優先股也是介于股票與債券之間的一種股債混合融資工具。就債性而言,體現為固定股息+無表決權。就股性而言,體現為:①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作為企業股本和銀行的核心資本;②出現特定事項時,優先股股東享有部分表決權和表決權恢復等權利。對于發行人來說,發行優先股不稀釋控股權、不攤薄每股收益,如果能計入股本則可以降低資產負債率。對于投資者來說,它是一種收益穩定、風險較低的投資產品。發行優先股需要重點關注以下事項。第一,可交換債交易規則發行優先股由于無“稅盾”作用,相比普通公司債券的融資成本更高。優先股股利從稅后支付,相當于固定付息成本,且不能稅前扣除。也就是說,公司通過優先股籌資享受不到“稅盾”的益處。對同一公司來說,和發行一般公司債券相比(利息成本稅前扣除),優先股融資成本更高。因此,對于能夠通過公司債券進行債務融資的公司來說,發行普通公司債券優于發行優先股。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發行符合條件的優先股用于補充其他一級資本,是選擇發行優先股最適合的情況。第二,作為一種更偏債性的混合融資工具,受到發行期市場利率環境的影響,可交換債交易規則發行風險較高。同為混合融資工具,可轉債因受轉股期權的影響而股性更強,債券部分僅起到“保底”作用,因此基本不受債券利息率的影響,發行風險很低。而優先股,由于目前不允許發行可轉換優先股,因此投資者主要考慮其股利收益,會將其與普通公司債券的收益率進行對比。第三,在財務報表上,優先股既可能被計入資本,也可能被計入負債。如果希望計入資本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標準化的企業融資產品,根據其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股權融資品種交易規則分析、債權融資品種和混合融資品種。股權融資品種包括未上市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已上市企業公開增發、配股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債權融資品種包括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等。混合融資品種是指既具有股權特性,又具有債權特性的產品,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優先股、上市公司股東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券等。進一步閱讀